婚姻咨询的特点
婚姻咨询是个很复杂的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解决婚姻问题的过程,婚姻问题本身就和人格有关。美国著名的婚姻心理学家福斯迪克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失败的婚姻,只有失败的人,所有婚姻问题都反映出人的本质”。
婚姻心理学家对婚姻问题的阐述精辟的指出了婚姻问题的症结、性质和成因,为我们妥善地处理好家庭关系,解决家庭矛盾指明了方向。我们在解决自身婚姻问题和家庭矛盾的时候,也应该多从人格层面去检查自身的不足,只有解决了人格问题才能最终解决婚姻问题,这是一个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也是一个原因和结果的因果关系。
哈尔滨心理咨询公司认为婚姻心理咨询可以在婚姻生活的任何时间介入,通过婚姻心理咨询可以起到对婚姻进行“体检”和保健作用,能茁壮婚姻使其防患于未然。以下是部分情况下提示需要进行婚姻心理咨询。具体是:
1、夫妻在同一件事情上反复出现矛盾或争执
2、夫妻关系紧张
3、夫妻关系陌生
4、婚姻生活里妻子或丈夫感觉不适
5、婚姻生活里妻子或丈夫有压抑感、郁闷。
6、夫妻信任缺乏、猜疑。
7、妻子或丈夫感觉婚姻不塌实,没有安全感。
8、婚姻生活幸福感缺失
9、婆媳关系不和
10、亲子关系紧张
11、婚外情
12、夫妻感情不和等。
哈尔滨心理咨询机构为您介绍婚姻咨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双向性。婚姻咨询是由咨询对象和咨询员两方面组成的。其中,咨询员在整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咨询对象是婚恋咨询过程中的主体。双方必须互相配合,又互相影响。其中主要以咨询员以自己正常的心理和丰富的婚恋咨询方面的知识去影响、转变咨询对象的心理紧张状态或异常心理,使之向积极健康的方向转变。
(2)多端性。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结构是由多方面所组成,主要包括认识、情感、意志和人格等几个方面。人的心理问题也常表现在这几个方面,其表现形式又因个人的差异而有区别。在婚恋咨询中,咨询员应从咨询对象的薄弱环节入手,先予以解决,由点到面,这样才能使婚恋咨询收到良好的效果。
(3)社会性。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各个方面的因素必然对人的心理活动产生影响。婚恋咨询亦不能脱离社会的真空中进行,因此,咨询员对咨询对象的帮助也只是各种因素中的一部分。社会上其他各种因素都会影响婚恋咨询的效果。有的会促进婚恋咨询的效果,而有的则会与婚恋咨询效果背道而驰。因此,咨询员必须设法调动社会上有利于婚恋咨询效果的因素,如与其学校,工作单位进行联系,统一步调,共同帮助咨询对象面对和解决问题。
(4)渐进性。涉及婚恋咨询中的一般常识性问题,咨询员通过知识性的解答能很快消除咨询对象的疑虑。但是,涉及到和婚恋问题相关的一些较为严重的心理和生理问题时,婚恋咨询的过程就具有渐进性的特点。因为,人在婚恋中产生的不良心理品质和心理变态不能只经过一次咨询,立刻恢复正常。因此,对咨询对象已产生心理和生理问题的,婚恋咨询应当有目标和步骤的进行。不能希望成功于一旦。